案情簡介
該標志中“鹽都”為我國縣級以上行政區劃地名,不得作為商標使用。如圖:

鼎蘇代理后,提出:
一、申請商標是申請人自行設計,在整體外觀、文字及視覺記憶中心和整體設計理念及含義內容上具有獨創性,不構成違反商標法的商標。
《商標法》第十條下列標志不得作為商標使用:(一)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名稱、國旗、國徽、國歌、軍旗、軍徽、軍歌、勛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國家機關的名稱、標志、所在地特定地點的名稱或者標志性建筑物的名稱、圖形相同的;(二)同外國的國家名稱、國旗、國徽、軍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經該國政府同意的除外;(三)同政府間國際組織的名稱、旗幟、徽記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經該組織同意或者不易誤導公眾的除外;(四)與表明實施控制、予以保證的官方標志、檢驗印記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經授權的除外;(五)同“紅十字”、“紅新月”的名稱、標志相同或者近似的;(六)帶有民族歧視性的;(七)帶有欺騙性,容易使公眾對商品的質量等特點或者產地產生誤認的;(八)有害于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縣級以上行政區劃的地名或者公眾知曉的外國地名,不得作為商標。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義或者作為集體商標、證明商標組成部分的除外;已經注冊的使用地名的商標繼續有效。
《商標審查及審理標準》規定:商標由我國縣級以上行政區劃的地名之外的其他地名構成或者含有此類地名,使用在其指定的商品上,容易使公眾發生商品產地誤認的。
本案中商標使用在第三十五類,小項為:尋找贊助; 商業管理輔助; 替他人進行商業管理; 商業管理咨詢; 替他人推銷; 為商品和服務的買賣雙方提供在線市場; 進出口代理; 電話市場營銷; 廣告; 市場營銷;
本案中申請商標由文字“鹽都記憶”加圖形組成,商標整體以文字“鹽都記憶”為中心,含義為:千年鹽都自貢,一座“有鹽有味”的城市,因盛產井鹽而富甲蜀中,市場繁榮,商賈云集。以“小河幫”為代表的鹽幫菜及特色小吃,千年傳承,歷久彌香!胞}都記憶”的創立源于品牌傳承及品質擔當,也源于對鹽度特色小吃的那份熱愛。我們堅持食材本地化,小鍋炒制,健康無添加,匠心制作每一道特色小吃。希望鹽都味道成為我們共同的美食記憶,期待與五湖四海的吃貨朋友一起分享這份濃濃的鹽度味道!胞}都”二字雖有一種含義為江蘇省鹽城市市轄區之一,申請商標中雖有“鹽都”二字,但“鹽都”亦有“產鹽之都”等含義,且申請商標中亦有中文字“記憶”,申請商標整體已產生區別于地名的氣體含義。在申請人名下第34990957號相同商標中復審決定書中有明確體現:

可見申請商標整體的設計理念以及文字部分的組成并不與地名含義相同,有其自身獨特含義,并不是縣級以上行政區劃地名。所以并未違反商標法,應予以注冊。消費者看到該商標使用的商品會記住。所以該商標無特殊含義,不會欺騙消費者,只是商標正常使用。《商標法》第十一條也有規定:前款所列標志經過使用取得顯著特征,并便于識別的,可以作為商標注冊。
本案中申請人自公司成立起,一直用該商標作為公司商標進行宣傳使用,且申請人已以申請商標為圖形申請版權保護,并取得版權登記證書,申請商標已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取得顯著的社會效果具有顯著性。因此申請商標可以作為商標注冊。
《商標法》第三十條規定:申請注冊的商標,凡不符合本法有關規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已經注冊的或者初步審定的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標局駁回申請,不予公告。
本案中并無引證商標,無近似商標,不存在同他人在同一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已經注冊的或者初步審定的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情況。
商標是一種視覺標識,其整體外觀的視覺表現,是區分商標的最直接的方式。根據《商標法》的立法精神,申請注冊的商標最重要的特征是與他人的商標區別開。根據申請商標我們可以很清楚的看到申請商標的特點,結合公司名稱能體會出特殊含義。消費者能輕松牢記產品商標名稱從而聯想到公司產品。
通過以上分析,申請商標本身的差別是顯而易見的,根本不會使相關公眾產生混淆或者誤認。綜上所述,申請商標在實際宣傳過程中相關公眾不可能對商標進行混淆,對于申請商標應該予以核準注冊使用。
二、申請復審商標是申請人精心構想 ,使用在申請商標所指定的商品上具有天然的顯著性的商標。
按照《商標法》的宗旨,某一商標是否應獲準注冊,應視其指定使用商品或提供服務的具體情況,因為商標的價值源自其商品或服務的聯系。本案中,按照《類似商品和服務區分表》的規定,申請人此次申請提供的商品為“尋找贊助”等。
本案中四川新立鴻潤商貿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09月25日,注冊地位于自貢市鹽都花園,法定代表人為李平。經營范圍包括批發、零售:預包裝食品及散裝食品、生鮮肉類、蛋類、蔬菜、水果、干貨雜品、家禽、家畜、化肥、水產品、農業機械、日用百貨、辦公用品;鮮活肉蛋產品收購、銷售;種植、銷售:瓜果、蔬菜、花卉、樹木;包裝制品生產、銷售;包裝服務;標牌標志和包裝裝潢設計、制作;網上貿易代理服務;食品技術研發、轉讓、推廣、咨詢服務;文化交流活動、慶典策劃及禮儀服務;市場推廣宣傳、會議會展服務;企業形象、市場營銷策劃;商業招商咨詢及代理;廣告設計、制作、發布、代理;互聯網信息服務;互聯網搜索服務;互聯網生產服務平臺;電子商務;農產品加工;旅游資源開發;農業觀光、農業技術服務;貨物或技術進出口。
三.誠如網絡上的所有查詢可知,申請商標是申請人公司自行設計而成。也由于申請人在本地消費市場消費者中具有非常高的知名度,而使得申請商標已經被消費者熟知。
申請商標是申請人獨立創作,擁有其獨特的寓意,申請人自申請以來就開始使用該商標,并經過使用已經有了顯著性、識別性,該商標在業界和消費者中已經具有一定的影響,并未使相關公眾對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產生誤認。
商標是公司的無形資產,是一種文化的表現形式,代表的是一個企業的形象,申請人在同行業和消費者中已經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及影響力的情況下,其商標使用的商品深受消費者喜愛,消費者一看到申請商標就會想到申請人及其商品。申請人自該商標申請人后就花費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以及財力對其進行宣傳、使用,并且伴隨著網絡時代的發展,以及消費者使用微信平臺的廣泛,申請人還進行了微信宣傳,而且申請人已經擁有了自己的網站,以擴大更為廣闊的宣傳效果,使更多的人了解申請人及其服務。自申請商標的創作完成一直經過申請人的使用,投入巨大,并且為較廣企業熟知,如若被駁回,勢必會造成浪費,同時也會影響消費者的實際消費。理應被核準注冊。
四、立足于我國《商標法》的立法目的,申請商標標識的注冊并不與任何商標發生沖突。并具有顯著性和識別性,申請商標正常合法的注冊理應受到保護
《商標法》第一條明文規定“為了加強商標管理,保護商標專用權,促使生產、經營者保證商品和服務質量,維護商標信譽,以保障消費者和生產、經營者的利益,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特制定本法。”
可見,商標法的建立保護生產者的利益,當申請者已然投入資金對該品牌進行宣傳推廣的時候,商標局有義務保護生產者利益,使其投入不致造成浪費。
經實際使用證明,申請商標根本不會使消費者產生混淆,申請商標與申請人有著既成事實的一一對應關系,不會使申請商標與引證商標產生商品誤認現象,更不會影響公平有序的市場競爭環境。
因此,申請人特申請貴委從保護商標注冊人合法商標權利的角度出發,對申請商標予以核準注冊。
五、總結性陳述:
1、申請商標在整體外觀、文字組成、顯著識別記憶內容、顯著特征等方面都具有獨特含義。所以懇請貴委依法核準申請商標的注冊申請。
2、申請人花費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財力對商標進行宣傳推廣,駁回必然造成大量不必要的浪費,與全球提倡低碳環保的理念背道而馳,也不利于社會經濟的發展。
3、立足于我國《商標法》的立法目的,申請商標的注冊并不與任何商標發生沖突,并具有顯著性和識別性,申請商標正常合法的注冊理應受到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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